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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 2024-05-29 / 4 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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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谋县关于开展第三次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
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级各部门: 

    为有效保障临床用血需求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大力倡导无偿献血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,现将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    时间:2024 年 5 月 30 日(周四)8:00-15:30,5 月 31 日(周五) 8:00-15:30

    地点:元谋县文化小广场(县总工会前面)开展无偿献血活动

   献血注意事项:

1.年龄:18至55周岁,既往无献血反应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,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;

2.体重:男≥50公斤,女≥45公斤;

3.血压正常,经体检,身体健康;

4.献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;

5.献血前一天禁食油腻食物、禁饮酒,注意充分休息,献血前请进食餐食(忌空腹献血);

6.献血后按压针眼15分钟,并在献血点就地休息20分钟以上,以利身体循环血容量的恢复;

7.献血后如有不适请及时与楚雄州中心血站联系或到医院就诊,联系电话:3026057、3026058。